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公司。那么两者之间有哪些相同之处?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下面就由投标啦的小编为各位小伙伴简单介绍一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之处: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之处:
(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宽松,募集资金:由发起人筹集;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严格,筹集资金:可以向社会公开;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无最高要求。
(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股份较自由。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且不能转让、流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转让、流通。
(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较少,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也比较高。
(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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