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增强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报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粱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遭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3、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遭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4、劳务派遭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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