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副本需不需要加盖鲜红公章呢?这个主要是看招标文件里面是否有具体要求,通常情况下,投标文件副本都是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但还是有特殊情况存在的,比如我公司帮助客户编制的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了“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签字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若我们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给副本加盖鲜红公章,那么我们就是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会造成废标,显然,这不是作为我们投标人愿意看到的结果。
因此当遇到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副本是否为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时,可以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给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致函予以回复。
信息来源:投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