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透明度,包括信息公开、开标公开、评标标准公开和中标结果公开。
公平原则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不得有意排斥、歧视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公平竞争。
公正原则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公正,中标结果公正;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与方法,要客观公正履行职务,不得接受贿赂。诚实信用原则则要求以善意、诚实态度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损害他人、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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